【百傳媒專欄作家】撰文 / 謝俊明 律師
2023最後兩天,看著總統大選辯論會,候選人圍繞著憲法,這個議題大概法律人都會關注,筆者仔細觀看候選人談論憲法,憲法被當成武器以及盾牌,其中媒體人提問「憲法增修條文有因應國家統一前需要的文字,內容顯示台灣、大陸同屬於中華民國,認不認同大陸也是中華民國的領土」?
一國的憲法就像人體的骨架,尤其特別像是人體脊椎,國家要如何前進及發展,尤其需要憲法為圭臬,所以各國才會認為憲法為根本大法,換句話說,一個國家究竟發展為堂堂正正的巨人、或是發展成為歪歪斜斜四不像、一切有賴憲法之框架。
憲法增修條文前言為「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依照憲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第三款及第一百七十四條第一款之規定,增修本憲法條文」,當時憲法修正時,這些政治大老們究竟是「懷抱著統一中國大夢」?「被敵對國家威嚇」?或是「為安撫國內政治派系」而不得不以「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為前言?這些內心戲碼或是真實情節不會告訴身斗小民!
但是就法律人看增修前言「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其實是極大諷刺!
就算不懂法律的人民,第一個想問的是,「統一」是誰統一誰?是台灣去統治大陸還是大陸統一台灣?
如果是台灣統一大陸,是當時修憲者昧於現實?武器不如人、國防預算不如人、兵力不如人,要台灣統一大陸?是在催眠自己?還是在玩「呼嚨人民的遊戲」?如果有辦法統一,蔣介石總統、蔣經國總統時代就統一了,蔣經國總統都已經認清現實了,但是為何後代還在懷抱統一大夢?
如果是大陸統一台灣,那這些大老跳躍出人民的思維,幫忙事先擬定「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
其實「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這個內在意義深遠,一般而言也唯有實力相當,換句話說國力相當狀況下,才會以「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為前言,以南韓憲法前言為例「…以祖國之民主改革與和平統一之使命為根基,以正義、人道和同胞愛來鞏固民族之團結…」,換句話說南北韓國力相差不遠,因此南韓憲法前言可以「以祖國之民主改革與和平統一之使命為根基」,白話文就是說其實無論從武力或者經濟,南韓都有實力與北韓「壓手霸(台語:比腕力)」,那台灣有甚麼可以「壓手霸」?是護國神山台積電?
其實寫到這裡,常常看到政治人物懷抱「大……夢」,即便在修憲時也懷抱統一大夢,總是一堆非人民可以想像的事,也許這就是它們可以當政治人物,我們是身斗小民的原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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