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Angela 的理財世界 賴雅津 總經理
李先生是某上市公司部長,近期剛完成父親告別式,前來諮詢關於遺產稅及遺產分割相關事宜。
李先生:我與弟弟皆成家立業,且在台北也都有自己的房子,爸爸往生之後,我跟弟弟討論,打算將老家過給媽媽,畢竟老家有媽媽與爸爸一輩子的回憶…
Angela:冒昩請問李先生,假若未來媽媽也不在了,您會把老家賣掉嗎?
李先生:應該會吧。我們兩兄弟有自己的房子,因為工作都很忙,恐怕較沒時間常回台中整理老家。
Angela:如果未來會賣掉,不建議現在將房子過給媽媽。
李先生:為什麼?
Angela:因為現在過給媽媽,舊制轉新制,假若媽媽不在了,您繼承老家,未來出售將適用房地合一稅。但若現在由您繼承,房子還是媽媽繼續住,有天媽媽不在了,出售房屋適用舊制,會有很大的稅負差異。
實際案例算給您看~
甲父民國86年以市價1,500萬購入房產,108年甲父亡,110年甲母往生,甲君於111年出售父親房產,若甲父亡,母繼承房產將比子繼承房產多1,620萬的稅(不含土增稅)。(如圖)
稅務是不可逆的,做任何稅務規劃需審慎,一旦做錯恐產生極大稅負差異,不可不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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