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藍蝴蝶/公共行政碩士、時事評論人
一位被縣長公開稱讚「非常非常優秀」的衛生局長,為何在距離九合一選舉不到一個月之際,被調離原職?這場人事風波,究竟是在替候選人爭取支持,還是反而製造政治負擔?
11月3日,花蓮縣政府進行人事調整,服務近八年的衛生局長朱家祥被調離原職,安排轉任縣府參議。朱家祥拒絕接受轉任,選擇離開縣府、返回醫院工作。
朱家祥表示,先前曾被要求動員同仁支持國民黨花蓮縣長參選人游淑貞,因拒絕配合而遭調職。新任副縣長饒忠否認施壓,強調只是辦公室閒聊;縣長徐榛蔚則表示屬於正常人事調整。
雙方說法迥異,調職與拒絕輔選是否有關,仍待釐清。但這起事件已提出一個問題:政務官究竟是對施政負責,還是必須對特定候選人效忠?
政治責任,不等於輔選義務
政務官具有政治任命性質,必須承擔施政責任,也有隨首長進退的制度特性。但政治忠誠不等於選舉效忠。
政務官可以依法支持候選人,卻沒有必須輔選的法定義務,更不能要求所屬公務人員從事違反行政中立規範的政治活動。
朱家祥所述爭議,涉及以「縣政說明會」名義邀集同仁,卻有參選人到場。究竟是正常施政說明,還是選舉動員?兩者性質截然不同。
政府可以向人民說明政績,卻不能把公務體系當成候選人的動員工具。

縣長有權調職,卻不能迴避疑問
徐榛蔚依法享有人事任用權,不能僅憑調職就認定政治報復。但既然公開肯定朱家祥的表現,為何在選舉前不到一個月、任期即將屆滿之際,仍決定調整其職務?
朱家祥任內歷經疫情、地震及重大災害,參與公共衛生與醫療應變工作。其專業貢獻,不應因人事爭議而被忽略。
朱家祥拒絕轉任、選擇離開,是個人決定;但讓他面臨去留抉擇的職務調整,則是縣府的人事決定。
依法有權調整人事,不代表可以只用「正常調動」四個字回應外界疑問。
原想爭取支持,反而替游淑貞扣分?
這場風波還有一個值得關注的政治問題。
如果原本確實意在動員支持游淑貞,相關安排是否反而產生反效果?
游淑貞競選辦公室表示,對縣府人事異動不知情,也無權干涉。因此,不能在缺乏證據下,將人事決策責任歸咎於游淑貞。
但候選人未參與決策,不代表不會承受輿論壓力。
當一位受到縣長肯定、長期服務地方的專業官員,因輔選爭議而離開,部分民眾開始質疑行政中立與縣府用人標準,這樣的政治風險值得正視。
選舉原本是爭取認同,若動員反而引發反感,究竟是在幫候選人,還是在增加負擔?
選舉要爭取人心,不是服從
朱家祥去職的真正原因仍待釐清,縣府應說明調職理由,也應釐清相關活動是否涉及選舉動員。
對地方執政團隊而言,這起事件值得反思:政治忠誠是否被過度延伸為選舉服從?
縣長可以決定局長的去留,卻不能決定選民如何評價這項決定。
選舉需要組織,也需要支持,但更需要人民的信任。真正能為候選人加分的,不是有多少官員願意動員,而是有多少人民願意自發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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