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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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Pixabay

法律教室|蛋價漲高麗菜價跌 沒有同步反應仍漲價?

撰文 / 桃園市議員朱珍瑤服務處 法扶諮詢律師 謝俊明


最近高麗菜價大跌,一顆高麗菜低價至10元,而相反的蛋價卻高居不下,而便當、小吃、滷肉飯等等已經悄悄漲價,業者理由都是原物料高漲,所以便當等都跟著漲價。

筆者近日買了一個便當,內含高麗菜及雞肉,未見雞蛋,但是價格也漲價,讓筆者所好奇的是高麗菜如此便宜,在截長補短下,便當價格仍舊上漲,究竟環節是經濟市場必然現象,或是商人預期心理,甚至有無可能是哄抬價格下所產生結果?如果是哄抬價格下則有無涉及法律?

如果是市場經濟供需所產生之上漲,基於供需法則、市場機制的原理,此為現代資本主義的自由經濟體制之自然結果。

但是在遇到戰爭、重大天災、重大疫情等異常事件所引起的供需失調,此可能引起民生所需物質需求,若有人趁機實施囤積惜售或哄抬價格之行為,可能導致民生經濟大亂,此為「發所謂國難財」,國家必須採取相當措施,包含行政干預以及司法調查等手段。

從法律上規範可見刑法第251條對於囤積、哄抬物價之規範:「意圖抬高交易價格,囤積糧食、農產品或其他民生必需之飲食物品,而無正當理由不應市銷售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三十萬元以下罰金」。

司法單位最近判決為有關對於哄抬行為,比較著名的為囤積口罩之判決,包含「嘉義地方法院 110 年度智訴字第 3 號判決、嘉義地方法院 110 年度訴字第 534 號判決、新竹地方法院 111 年度竹簡字第 279 號判決、臺中地方法院 111 年度中簡字第 1087 號判決、士林地方法院 110 年度訴字第 183 號判決等」。

但是司法判決未見有關民生農、漁、畜牧產品需求哄抬物價之判決案例。

而筆者所疑問的是:

而引起筆者好奇的是最近網路出現一個蛋價格3元「結緣蛋」出售之新聞,蛋價動輒一斤達80-90元價格,卻以一顆3元出售,究竟是有無囤積、哄抬物價,恐怕需要了解!

而筆者搜尋媒體新聞, 台北家樂福內湖店賣49元便當、台中幸福50元便當、逢甲大學附近60元便當、高雄和家小館販售各式口味便當像是雞腿飯、排骨飯等價格落在50~60元,或許有論者認為地點不同價格會不同,因為房租很貴等等理由,但是上述販賣地點位於六都內,包含台北、台中、高雄等地,因此究竟物價如此飆升是市場經濟必然結果?或是預期心態?甚至是哄抬行為?當薪資不漲,物價齊漲下,所衍伸的可能是未來消費者精打細算、買氣疲弱之必然結果,執政者可能需要審慎應對!

圖 / 謝俊明 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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