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 4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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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 / Angela

ANGELA’S理財世界 |一億海外資金匯回的業務商機

文 / Angela 的理財世界   賴雅津 總經理 

某個午後,接到小慧的電話,興奮地說:「記得上次跟您提到有香港資金想匯回的黃太太嗎?黃太太的1億都匯進來了。」「就像您說的,90%人的認知是錯的,以為1億一次匯回要繳1,866萬的稅,以為要每年670萬匯回,才不會課到稅。我以您提供給我的方式,向黃太太解析匯回的課稅方式,她起初堅信自己的認知沒錯,後來我就照您說的,給她台北國稅局的電話,她打電話去求證無誤,1億多匯回竟然不到100萬的稅,黃太太已在三月底全數將香港的資金匯回,並說全都是因為我的幫忙才能一解多年錯誤認知,這次順利將錢匯回來,承諾之後這1億都將讓我規劃商品。」她不斷地謝謝這段時間的幫忙,直說若沒有上我的課,也不會促成這件好事。

許多人都誤以為若一次把1億的海外資金匯回,就需繳1,866萬的稅(=(10,000萬-670萬)*20%)。這個錯誤認知普遍存在許多民眾心中。

海外所得是否課稅,解析步驟如下:

一、 課稅對象:先確認所得年度是否是納稅居民身份。

二、 所得認定:課稅稅基是海外「所得」,不是「資金」,也說是說,當初若是6,000萬匯出,這些年來累積所得就是4,000萬。

三、 是否逾核課期:核課期最長為7年。許多海外資金可能都是十多年前就出去的,逾核課期以前的所得,賺再多都不需繳稅。

四、 再以未逾核課期的部份,BY年度核算每年度海外所得。

知識就是力量,比其他人多一些知識,無疑就多一分商機。這也是小慧的價值!

圖/ 湯圓攝影工作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