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年 7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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競選看板鋪天蓋地 應改革設置公用競選公告欄

文.何志勇/新竹市長參選人

每逢選舉,台灣街頭總會出現鋪天蓋地的競選看板,從路口、橋梁到大樓外牆,形成一種特殊的選舉文化。

尤其近幾年,新竹市歷經立委及市長選舉,不乏候選人大量設置競選看板,數量之多,令人印象深刻。

一面大型看板每月租金動輒上萬元,熱門地點甚至高達數萬元,再加上設計、輸出、施工等費用,若希望全市都有曝光,每月支出恐怕高達一、二百萬元。對多數受薪階級而言,這樣的競選成本幾乎難以負擔。

台灣常被譽為「亞洲民主的燈塔」,但選舉制度仍有進步空間,許多成熟民主國家的做法值得借鏡。

美國高度保障言論自由,候選人可以在私人土地設置競選廣告;但地方政府仍可基於交通安全、市容美觀等公共利益加以管理。

法國則依法設置官方競選公告欄,每位候選人都享有相同版面,避免曝光程度受財力左右。

日本除了禁止候選人贈送具有財產價值的競選小物外,也對競選海報、傳單的張貼地點、印製數量及發放方式設有嚴格規範,因此不少候選人會將政見摺頁設計成名片大小,在合法範圍內增加宣傳效果。

制度設計雖然不同,但共同精神都是在保障民主與言論自由的同時,降低金錢對選舉競爭的影響。

其實,台灣也已有值得借鏡的做法。以台北市為例,目前實施全台相對嚴格的競選廣告管理制度,也就是俗稱的「三點不露」原則:

姓名、圖像、號次、競選項目,以及競選標語或標記等五項要素,只要同時出現三項以上,就會被認定為競選廣告,只能設置於競選辦公處或依法指定地點,不能任意懸掛於大樓外牆。

因此,許多候選人改採較簡潔的形象廣告,在維持基本曝光的同時,也讓城市景觀更加整齊有序。

真正成熟的民主,不是讓有錢的人講話最大聲,而是讓每一位候選人,都有公平被市民看見、被市民選擇的機會。

我主張,借鏡台北與國際民主國家的經驗,推動新竹市競選廣告制度改革,包括研議更完善的管理規範,並評估在重要公共空間設置公用競選公告欄,讓候選人在公平的基礎上競爭,而不是由財力決定曝光機會。

唯有推動制度改革,兼顧民主競爭、言論自由與城市美學,才能讓選舉回歸政策、回歸理念、回歸選賢與能。

我相信,一座進步的城市,不該比誰掛的看板更多,而應該比誰提出更好的願景。

新竹,可以再勇敢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