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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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政府鼓勵僱主繼續雇用高齡員工。圖/桃園市政府

超高齡社會延長就業創造雙贏 桃園鼓勵繼續僱用高齡者員工

吳青藝/桃園報導

桃園市政府為延緩中高齡及高齡勞工退離職場,提升中高齡者勞動參與率,補足人力缺口為本市重要就業議題,協助中高齡及高齡勞工朋友,推動各項就業協助措施,110年度率先全國推出「中高齡及高齡勞動力再運用獎勵計畫」,並協助轄內廠商申請「繼續僱用高齡者補助」,鼓勵企業進用或繼續僱用中高齡及高齡勞工,有效將勞動力運用延長。

圖/桃園市政府

「繼續僱用高齡者補助計畫」鼓勵雇主持續僱用65歲員工,藉由薪資補助鼓勵企業留用將屆退的員工,若雇主持續僱用屆齡強制退休年齡(65歲)員工達3成、僱用達6個月以上且繼續僱用期間不低於原薪資,前6個月每月補助1萬3,000元,第7至18個月每月補助1萬5,000元,最長可領取18個月的薪資補助,合計補助25萬8,000元。

該計畫於110年度開放申請,截至111年度8月,桃園市就業職訓服務處已協助轄內110家企業雇主提出申請、繼續僱用381位屆退高齡勞工,受理之事業單位家數居全國前列,成效顯著。112年度計畫之申請收件日自111年9月1日起至111年10月31日止,持續鼓勵事業單位提出申請。

除積極宣傳並輔導事業單位外,就服處亦辦理「繼續僱用高齡者優良企業」遴選及公開表揚,今年度獲選廠商計5家事業單位,將於9月5日桃園市銀髮人才服務據點「銀領就業Bar」開幕活動中公開表揚,由市長頒發獎座,鼓勵本市繼續僱用高齡者優良企業持續僱用屆齡65歲員工繼續就業貢獻所長。

圖/桃園市政府

桃園市持續透過各項就業促進方案,提升中高齡勞工就業媒合機會,如推出全國首創「桃園市中高齡及高齡勞動力再運用獎勵計畫」,藉由就業獎勵鼓勵退休或退出勞動力市場勞工重返就業市場,設籍本市年滿50歲以上之中高齡、高齡者,經本局就業職訓服務處推介並就業滿90日,可申領1萬元就業獎勵金。

另推動「職場學習及再適應計畫」,事業單位或團體提供中高齡、高齡勞工職場學習及再適應之機會,可申請補助職場學習及再適應津貼與行政管理及輔導費,補助期間最長3個月,協助中高齡及高齡等特定對象失業者就業準備及就業適應,使其重返職場。另為打造中高齡及高齡友善就業環境,透過「職務再設計」服務協助在職勞工排除因體能退化所生工作障礙,提供就所需輔具及調整工作方法之措施,每人每年最高補助10萬元。

111年度截至7月本府就服處協助中高齡及高齡者就業計9,360人,媒合6,487人,媒合率近7成,有效穩定提升本市中高齡及高齡者就業率及勞動參與率。中高齡及高齡勞工朋友如有各項就業服務、職訓需求,可向本市就業服務據點(桃園就業中心、中壢就業中心、各就業服務臺)提出申請及洽詢(本市就業服務據點資訊)。更多資訊歡迎洽詢桃園就業中心(電話:03-3333005)、中壢就業中心(電話:03-4681106)或就業職訓服務處(電話:03-3322101分機8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