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為了阻絕新冠病毒傳播,公告桃園市美容美髮業從6月4日到14日停業10天,今(8日)桃園市修正停業條件,公告防疫營運指引,市長鄭文肩表示,若業者能依照措施就可以恢復營業,希望業者能遵循指引共同防疫。
針對美容美髮等相關業者,桃園市經發局提出防疫營運指引,公告後實施,業者遵循措施即可恢復營業,指引內容包括:一、落實實聯制,體溫量測、手部消毒;二、採預約制,減少等候時間;三、從業人員全程佩戴口罩、加戴個人防護裝備;四、座位及候位區採梅花座間隔,保持社交距離,規劃出入動線與人流總量管制;五、定期清潔場所及美容美髮用具,使用過之毛巾、圍巾須消毒;六、營業場所禁止飲食;七、消費者如不配合防疫規範,業者可不提供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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