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 10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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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衛生局說明執行菸害防制稽查 不會要求現場繳納罰鍰

有關「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於執勤時,於公園接獲民眾現場舉報,一名自稱桃園市衛生局稽查員對民眾執行菸害防制的稽查,並要求現場繳納罰鍰」一事,桃市衛生局澄清說明

本局近來於執行稽查業務時,於公園接獲民眾現場舉報,一名自稱桃園市衛生局稽查員對民眾執行菸害防制的稽查,並要求現場繳納罰鍰,桃園市政府呼籲市民不要受騙。

桃園市政府衛生局強調:於執行稽查業務時,均要求執行人員穿著「印有本府衛生局所之工作背心」(如圖一所示)及配戴「稽查證」、「工作證」(如圖二所示),並於現場告知緣由,衛生局不會於稽查現場要求民眾繳違規罰款。如有裁罰事實,都將由本局以公文寄發「違反菸害防制法行政裁處書及罰款單」,並由民眾自行繳款,如未於期限內繳納,衛生局才會再郵寄「催繳函」進行催繳,絕不會要求民眾現場繳納罰款。

民眾如遇任何可疑詐騙情事,可隨時撥打165反詐騙諮詢專線洽詢或撥打110報案電話,以確保財產安全。有關菸害防制法相關問題,可來電至本局(電話:03-3340935)確認,避免被不肖人士詐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