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劉國良/移民署退休公務員
去年立法院三讀通過《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35條修正案,並經總統公布施行,這對許多長期在第一線服務的基層同仁而言,是莫大的鼓舞。
該法案明確將警察、消防、海巡、移民及空勤總隊等危勞性質同仁納入,調優其退休所得替代率。這不僅是一份實質的照顧,更是國家對我們守護國家安全辛勞的肯定。

然而,在法案落實的過程中,卻出現了令人困惑的落差。自去年12月起,警察同仁已陸續收到重新計算所得替代率的公文,但同樣名列法條保障範圍內的移民署退休同仁,至今卻仍未獲得相應的處置。
最令人費解的是,目前尚未見到行政機關發布任何正式的「行政函釋」說明排除原因,僅在實務作業層面將移民同仁略過。
作為一名曾在移民署服務多年、現已退休的成員,筆者想本著理性與法治的精神,向內政部表達幾點期盼:
一、 依法行政是法治國家的基石
行政機關的職責在於忠實執行法律。既然法律條文已將移民、海巡、空勤同仁並列,且立法意旨明確,行政機關在未有法律授權的情況下,實不宜在實務執行時私自篩選適用對象。若在執行上有任何窒礙難行之處,理應透過正式管道說明,而非在行政程序中保持沉默。

二、 莫讓移民同仁感到被遺忘
移民署同仁與警、消、海巡,空勤同仁一樣,都在**「執法」**的第一線承擔高風險與高壓力的任務。當初修法時,各界對於將移民同仁納入保障均有共識。如今法案通過後,若因行政作業上的疏漏或認知落差,導致同仁的權益被遺漏,不僅會讓這份德政的美意打折,更會讓守護國門的同仁感到心寒。
三、 懇請內政部重拾法治尊嚴
我們相信內政部並非刻意忽視,或許是在法律解釋或行政對接上有所延宕。但法治國家的核心在於「法律保留原則」,函釋或實務操作均不得逾越法律文義。我們誠摯地呼籲內政部,應重視立委游顥辦公室所提出的質疑,儘速釐清法律依據,並依照立法院三讀通過的原意,補正移民署同仁應有的權益。

這份權益不僅關乎退休金的計算,更關乎法律的公平性與對專業尊嚴的尊重。期盼長官能俯順民意,讓這項體恤基層的法案能夠完整落實,使每一位為國奉獻的危勞同仁都能感受到國家的溫暖與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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