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談曉泉/綜合報導
民進黨新竹市議員楊玲宜針對桃園地院判決承攬新竹市棒球場的巨佳營造,因未付尾款給下游包商揚名實業,應須給付737萬元一案,指控新竹市府與巨佳未能讓包商改善與行驗收程序,衍生出球場後續改善工程標案近1.3億元,強調這筆費用根本就不應產生,更不該讓市民買單。。

新竹市政府今(12)日予以嚴正駁斥,指出市府在啟動覆土移除與改善工程前,統包商曾向法院申請保全證據近一年,致使棒球場相關覆土移除與改善工程無法進行。保全證據期間,市府均配合法院進行結構鑑定等作業,直到保全證據解除,由此可見,「拖延阻礙棒球場改善方從來不是市府」,且市府亦已繳納裁判費向統包商提起民事求償。
市府說明,工程自111年7月份起全面停工後,即針對球場排水系統、土壤級配與結構展開全面檢討,期間召開多次工作會議,並於112年8月份之會議中,要求統包商針對球場覆土載重與設計計算提出完整報告。會議紀錄中亦明確指出,覆土疑似超出結構設計載重,需由統包商提出經審查覈可之結構計算書,以確認符合建築及結構安全相關規範。然而,統包商始終無法提交有效且經審認的資料,也不配合進場移除超載覆土。

市府指出,鑑於統包商在限期內仍無法說明球場結構之安全性,市府依據工程契約規定,於去(113)年3月1日依約解除球場部分工程契約。解約後,球場(覆土區域)工程已不再屬於統包商負責之範圍,市府依法負責後續處置,並計畫以新招標方式由其他廠商進場移除超載覆土,先行減輕重量以達結構安全。然此作業過程中,統包商以「結構仍待鑑定」為由,向法院聲請保全證據,致使覆土移除工程遭到延宕。
市府進一步說明,在保全證據期間,統包商委託台灣省結構技師公會進行鑑定。最終於今(114)年2月出具之鑑定報告中,確認鑑定標的物棒球場之地下室頂版在目前球場之實際覆土情況下,其斷面並「未達到我國混凝土結構設計規範所可確保之安全程度」。該結果印證市府原先對結構評估之疑慮正確無誤,基於公共安全考量,且保全證據已消滅,市府隨即進場執行超載覆土移除作業。

針對有錯假言論指出市府未驗收卻開挖球場,市府嚴正駁斥,球場(覆土區域)部分因統包商始終無法提交有效且經審認之資料,也不配合進場移除超載覆土,已遭市府解除部分契約,所有行動均依法行政、合乎程序,絕非任意開挖或破壞。
市府嚴正聲明,日前桃園地方法院所審理的案件,係統包商與其下包廠商之間的民事糾紛,與市府履約管理無直接關聯。市府僅針對與統包商之間的統包契約負責監督及履約審查,歷來均要求依照法定程序提交結構安全、排水改善及相關設計圖說。統包商多次拖延、未能配合補正,才導致改善計畫延宕。

此外,有網路錯假消息稱市府對統包商所提損害賠償訴訟未繳納裁判費,市府嚴正駁斥,已於今年8月22日依規繳納完成,並無漏繳裁判費或拖延之情事。
市府重申,棒球場改善工程的每一項決策皆以「安全無虞、依法行政」為原則。統包商未履行契約義務、延誤改善進度,市府依法解約並主動排除安全風險,正是負責任的作為。對於部分特定民代、網路上針對新竹棒球場工程出現眾多錯假言論,市府深感遺憾,呼籲各界回歸事實與法律依據,勿傳播錯誤訊息,混淆公眾視聽。
More Stories
新竹縣茶知道現身茶博會 快來掃碼獲取免費門票
普發一萬能救國旅?林祖嘉:開放陸客更快
強迫勸進參選新竹市長 何志勇盼成藍白合示範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