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何志勇/清華大學兼任助理教授
我和蘇子喬老師的研究興趣相近——都關心制度如何形塑政治結果,也都堅持民主政治的核心在於「權力分立」。民主選舉的本質,就是要讓更多人參與、表達意見,透過「多數決」來做出集體選擇。

如果政府反而提高選民參與的「交易成本」(transaction cost),那就已經違背了民主精神。在台灣,推動「不在籍投票」的呼聲已久,但遲遲無法入法,完全落後於世界民主國家的趨勢。
原因,其實一點也不複雜:民進黨擔心一旦開放不在籍投票,會讓大陸台商與華僑的選票流向國民黨,民進黨甚至扣上「中共介選」的大帽子來反對;國民黨則擔心這會提高在外地工作與讀書的年輕人投票率,而這些票多半不支持國民黨。
結果就是:雙方心照不宣、互卡至今。但民主政治的理想,是「直接民權」。換句話說,若有一百個選民,就應該讓這一百個人都有機會表達意見。因此,修法推動中華民國自由地區(台澎金馬)內的「#境內移轉投票」,至少該是第一步。 讓外地工作和在異鄉求學的遊子,不必再舟車勞頓,也能履行公民權利與義務。如果連這樣都要反對,那就是反民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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