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 9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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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柯建銘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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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教室|大罷免失敗!朱立倫喊話釋放柯P和國民黨工,違憲?

【百傳媒專欄作家】撰文 / 謝俊明 律師    

一場大秀 ?  

在三十一案罷免全數遭民意否決而失敗,國民黨朱主席立刻發表感言:「即刻釋放被政治收押的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及國民黨黨工」,並對賴政府高聲疾呼「停止政治操作」。

看起來彷彿是一場司法與人權的檢討大會,但實際上更像是憲法期末考的拉鋸戰。

首先,朱主席有無可能是否被幕僚誤導?總統的特赦權是憲法第40條明文授權的總統專屬職權,不經法院、不需立院,屬於純行政決定。你可以建議、你可以請願,但你不能像叫外送一樣說「即刻」送到—-換句話說就是「現在就要」。

更有趣的是赦免法第3條指出:「受罪刑宣告之人經特赦者,免除其刑之執行」,重點就是在於需「受罪刑宣告」,京華城及黨工案等案目前仍在一審審理中、尚未定罪,那你要求總統即刻「釋放」,是要總統先違法?還是想特赦什麼?或是釋放黨工們思想自由嗎? 

這如同F1賽車未結束,你已經搶先發表結局,是走鋼索啊!

在威權時代可以由總統如此直接釋放,難道主席是要台灣走回頭路?還是在考驗大家司法概念?還是主席在緬懷過去威權時代權力的滋味?

朱主席說「人民的聲音戰勝權力的傲慢」,但是縱使人民的聲音仍舊是需要遵守依正當法律程序所制定出來的法律,當無視法律,只以人民的聲音大小為論斷,極有可能淪為民粹,以罷免的勝利要求「即刻釋放…」,看起來言語中內涵已經不需要司法官,只需要行政權……這是司法在走鋼索?還是政治在走鋼索?或是只是單純「口誤」?

但願只是口誤,法治不是便利貼,不能想要就貼、不想要就撕啊……在民主制度下運行,就應該讓正當法律程序走完它該走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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