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就業服務處運用「職場學習及再適應計畫」108年至今(109)年7月底計協助222位弱勢者成功就業,其中以中高齡者110人,佔近50%,身心障礙者33人,佔15%,及新住民24人,佔11%為前三類服務大宗。藉由本計畫協助,讓更多雇主與企業能提供就業弱勢者友善的工作環境,並在職場學習及再適應期間幫助就業弱勢者提昇職能、強化就業能力,期望雇主於學習適應期滿後,肯定其工作能力而持續僱用,以達穩定就業之目的。
大銘(化名)為聽力重度之身心障礙者,自108年2月失業後,因家中有就讀幼兒園與國小的兒女,僅靠太太從事作業員的微薄薪水,並不足以支應日常生活基本開銷,故急需一份穩定的工作。大銘不斷積極尋職,陸續於幾家公司短暫就業,惟因其聽力缺損致學習較慢,與同事間互動也有些障礙,時而讓大銘感到難以適應,致無法穩定就業。
今(109)年初大銘踏入桃園就業中心尋找工作,就服員在了解大銘的家庭與身體狀況後,積極媒合適切職缺,並即利用「職場學習及再適應計畫」協助媒合工作。後經就業服務員介紹一家機電製造公司,願意以此計畫進用大銘,並給予自動化微電腦機台操作員的工作機會。因大銘過去並無操作自動化機台生產經驗,對於工作相當陌生,但公司的主管不僅耐心教導與協助,亦給予大銘不斷的鼓勵,並讓大銘有充裕的時間學習相關技能,提升自身的工作能力。現在的大銘已能獨立作業,偶遇較困難之產品製程參數設定需協助時,會請教主管的指導。在主管帶領的氣氛下與同事間相處十分融洽,主管及同仁也肯定他的學習態度,隨著工作逐漸熟悉,大銘也得到不少成就感並表示很感謝公司提供工作機會並給予耐心的指導與鼓勵,也穩定了經濟收入。大銘經由計畫的協助,至今已穩定就業4個月以上。
桃園市政府就業服務處為協助就業弱勢者就業準備及就業適應,推動「職場學習及再適應計畫」,補助雇主每名進用個案「職場學習及再適應津貼」(按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每月基本工資核給)及每月5千元工作教練輔導費,每名個案補助期間最長以3個月為限;屬身心障礙之個案,經執行單位評估同意後得延長至6個月,以協助弱勢求職者脫離就業困境,相關申請資訊可至桃園市政府就業服務處官網查詢,或洽桃園就業中心(03-3333005)及中壢就業中心(03-468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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